| 威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06年度企业年检及个体工商户验照的通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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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4-11 14:31 文章来源:威信新闻网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其它 |
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:
根据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》和《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切实加强对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,保护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,依法对企业实施年度检验和个体工商户进行验照贴花,现将二00六年企业年度检验及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工作通告如下:
一、二00六年度企业年检工作
1、企业年检范围:凡二00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在我局登记注册并领取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的有限责任公司、非公司企业法人、领取《营业执照》的其它经营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都必须按时参加年检。
2、年检时间:二00七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。
各工商所(分局)辖区内企业请到辖区工商所(分局)领取年检材料,并由工商所(分局)对辖区内的企业2006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初审,然后将年检材料报威信县工商局注册登记股接受年检,其它企业直接到县工商局注册登记股领取年检报告书。
3、企业年检应提交材料:
(1)《年检报告书》;
(2)《企业年检证书》;
(3)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;
(4)《营业执照》正本、副本;
(5)经营范围中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的企业,应提交合法的有效的许可(资质)证复印件或专项审批文件(企业盖章确认并签署“经核对与原件无误”字样);
(6)企业法人应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,公司应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.企业有非法人分之机构的,还应提交分之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.自然人有限公司应提交《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经营状况统计表》;
(7)从事道路运输的应提交交通部门核发的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;
(8)提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《社会保险登记证》;
(9)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;
(10)房产证明。
3、年检地点:威信县工商局注册登记股(长征路扎西小学斜对面)。
4、注意事项:各企业不按时报送年检材料及参加年检的,我局将公告限期年检,并依法予以处罚;限期内未办理年检的,将依法公告吊销其《营业执照》。
二、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
1、验照范围:凡2006年12月31日前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,都必须参加验照贴花。
2、验照时间:2007年3月1日至4月30日,边远山区或有特殊情况的,验照时间可延长至5月31日。
3、验照地点:个体工商户自行到所在地工商所办理验照贴花手续。
4、凡2007年5月31日前不验照贴花而又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,从2007年6月1日起,我局将严格按《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》查处。
此通告
昭通市威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
二00七年三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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