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食品安全保障体系“十一五”要基本建立 |
|
| 2007-05-16 08:28 文章来源:中经网 |
| 文章类型:摘编 内容分类:新闻 |
近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国家食品药品安全“十一五”规划》(下称《规划》),这是我国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首次编制发布的国家专项规划,也是国家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未来五年发展的战略部署。
发布“十一五”规划
《规划》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环保、科技、商务、农业、卫生、工商、质检等有关部门共同编制。《规划》的实施,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,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,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领域工作任务的组织落实。
“近一段时期,是我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极不平凡时期,按照国务院的部署,我们紧紧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、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局,在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开展一系列工作。”国家药监局局长邵明立日前表示。
《规划》提出了“十一五”期间的发展目标: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,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机制逐步完善;法律法规体系较为完备;监管队伍素质全面提高,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;基础设施建设加强,技术装备进一步改善,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建设和检测技术水平显著提高;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;生产、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,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大幅减少。
为了便于评估考核《规划》的实施成效,《规划》还提出了具体指标。比如食品安全保障体系,就要求在“十一五”基本建立,定的具体指标包括:食品安全信息监测覆盖面达到90%;大中城市批发市场、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鲜活农产品抽检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5%;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率达到 100%;食品召回覆盖面达到80%;食品生产企业全国专项检查覆盖面达到90%。
预演2008年食品安全
在发布《规划》的同时,国务院办公厅同时公布了《2007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》(下称《方案》)。
《方案》要求,集中整治生产加工环节,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、小作坊,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,取缔无卫生许可证、无营业执照、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,并展开专项抽查。从食品添加剂到畜产品,都要建立严格的食品标准、检验体系、认证体系及可追溯体系。
《方案》还特别提到农村的食品安全,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,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。
|